2022年12月11日至18日,四川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会同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四川省省级12大河湖[琼江、嘉陵江、泸沽湖、大渡河、涪江、雅砻江、渠江、岷江、赤水河、黄河、长江(金沙江)、沱江]健康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经过认真讨论和深入交流,与会专家及代表充分肯定了省级12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结论,对报告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开展省级12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是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水利部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省总河长令(第2号)中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湖治理保护成效的有力手段,更是全面强化河湖长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的重要抓手。